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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区村干部离任补贴翻番


发布日期:2017-06-10 22:3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安定区不断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保障机制,将村干部离任补贴作为民生保障工程来抓,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调研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了《安定区村干部离任补贴实施办法》,村干部离任补贴较2009年标准翻番,让离任村干部感受到了温暖,有效激发调动了在职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目前,已有380多名离任村干部从中受益。

据了解,该办法将1991年1月在职及其以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在工作中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村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纳入补贴对象范围。按照村干部所任职务和任职时间长短,采取定期定额补贴和一次性补贴的办法,对连续任职满10年不满15年、满15年不满20年、连续任职满20年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离任后每年分别补贴1600元、1700元、1800元,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文书离任后每年分别补贴900元、1300元、1400元,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加补贴20元。对符合一次性补贴条件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连续任职每满一年一次性补贴300元,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和文书,连续任职每满一年一次性补贴200元,补贴标准较原标准增长了1倍。同时,明确村干部离任补贴经费由区财政从农村社会救济事业费中列支,区民政局每年根据批准补贴的实有人数作出计划,向财政局申报审批,并负责下拨,由乡镇每年一次集中发放,确保补贴工作落到实处。(供稿:安鹏、李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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