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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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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同)计划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下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资金来源 定西市安定区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70万元。 二、资金安排计划 (一)安排农业保险补贴资金804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 (二)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68万元,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80万元,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安排安定区内官营镇万崖村申家坡漫水桥工程119.47万元,由区水务局组织实施; (五)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98.53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乡镇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项目的方案编制、招标采购、组织实施、监管管理、总结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和方案要求实施、按规定使用资金、按时限完成项目。 (二)认真公告公示。各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乡镇要认真落实《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不少于10天)、监督方式(包含12317监督举报电话),充分运用乡(镇)村信息公开栏、政府网站、公众号、微信群、宣传单等有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切实强化衔接资金阳光化管理,并负责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 (三)加快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范围、标准、组织保障和监督验收等内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归集、整理项目实施和财务资料,项目启动后,项目资金实施“先预付、后核销”的管理方式,按种养业项目80%、工程类项目50%的限额预拨资金,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支付,确保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四)严格资金监管。各项目责任单位和相关乡镇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乡镇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网络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
附件:2021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定西市安定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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