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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定西市安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6 16:3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下达,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资金来源和投向

(一)资金来源。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1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2号),中央和省上下达安定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81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720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0606万元。

(二)资金投向。根据中央和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结合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产业发展、设施农业、甘肃定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建设、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小额信贷贴息、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等方面。

二、项目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甘肃定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鲁家沟镇马铃薯新技术示范中心项目。安排资金951万元,按照“集体所有、农投代持、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建设可拆卸装配式日光温室5座、多层覆盖育苗温室10座、马铃薯技术示范基地1处并配套供水供电设施,为9座棚建设智能控制系统、供热系统、可视化智能生产系统等生产设施。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指导,区农投公司负责实施,鲁家沟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二)甘肃定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现代种业区二期工程)。安排资金642万元,按照“集体所有、农投代持、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现代种业区二期工程项目。

1.安排资金336万元,新建组培室2座、日光温室28座、采购网棚材料162座,并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指导,区农投公司负责实施,鲁家沟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2.安排资金306万元,新修道路4.981公里(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0.175公里,砂化路3.751公里,硬化路1.055公里),该项目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监管和验收,鲁家沟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三)安定区鲁家沟镇绿色循环综合农业产业园升级项目。安排资金5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改造日光温室9座、改造智能温室1栋、改造提升冷库20座。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区农投公司负责实施,鲁家沟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四)甘肃定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绿色蔬菜区)。安排资金870万元,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1.安排资金5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15座日光温室棚,新建日光阴阳棚3座,配套建设育苗设备及水电等生产设施;安排资金200万元,新建单层拱棚8座,建设自动化连栋温室1栋。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巉口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2.安排资金70万元,改造提升温棚20座。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巉口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3.安排资金1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5000元/座的标准,建设钢拱架塑料大棚200座,并配套水电等生产设施。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鲁家沟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五)内官营镇高原夏菜技术集成及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安排资金5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农投代持、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设玻璃智能连栋温室2座,并配套水电、道路等生产设施。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区农投公司负责实施,内官营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六)定西市安定区国家绿色蔬菜现代产业园示范园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凤翔镇设施农业项目)。安排资金205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在凤翔镇张家庄村新建日光温室5座、钢拱架大棚22座。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凤翔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七)定西市安定区国家绿色蔬菜现代产业园示范园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安排资金480万元,配套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农投公司负责实施,内官营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八)香泉现代种业综合示范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塑料大棚建设工程)。安排资金412万元,在香泉镇仓沟村为36户农户补助联建塑料大棚156座,并配套供排水、生产用电等基础设施。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指导,香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九)香泉现代种业综合示范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马铃薯良种提升)。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马铃薯良种培育提升,创新马铃薯原原种生产技术,并运用新技术生产马铃薯原原种300万粒以上。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指导,香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十)马铃薯种薯种植项目。安排资金1368万元,实施马铃薯种薯种植项目,其中安排资金229万元,按照2600元/吨的标准,为全区1764户“三类户”投放马铃薯原种882吨;安排资金197万元,按照1200元/吨的标准,为19个乡镇的农户及合作社投放马铃薯原种1641.44吨;安排资金942万元,按照“每粒补助0.3元,自筹0.1元”的补助标准,为全区157个合作社(家庭农场)投放马铃薯原原种3140万粒。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实施。

(十一)马铃薯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600万元,采购农用地膜,按照打造集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栽培、机械化耕作、产业化管理的高水平马铃薯核心示范基地的要求,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建设模式,支持全区19个乡镇建立马铃薯标准化基地。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农技中心负责实施。

(十二)新型经营主体奖补项目。安排资金320万元,按照80元/亩的标准,对全区从事马铃薯、牧草等特色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综合奖补,种植面积4万亩。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农经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十三)牛羊适度规模户养殖发展项目。安排资金2220万元,采取投放母畜方式,对达到“五化”标准、养殖规模稳定在1年以上、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饲草种植面积的1000户规模养殖户(其中基础户920户、示范户50户、标兵户30户)进行奖补。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四)生猪稳产保供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扶持全区10家生猪养殖场完善基础设施,购置设备,引进良种,扩大养殖规模,稳定生猪生产,通过“吸纳务工、收购玉米、投放粪肥”等方式带农增收。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五)6000头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安排资金200万元,新架设35千伏线路1300米、10千伏线路3800米;安排资金95万元,新埋设DN160供水管线1150米,DN280供水管线1150米。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巉口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十六)6000头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00万元,按照“产权到村、主体经营、保底收益”的模式,新建粪污区门房(含地磅房)12㎡、地磅及地磅基础2座、油料暂存库1座、雨水收集池500m3、医废品库房90㎡、发电机房150㎡,配套配电室、锅炉房等设施设备。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十七)安定区牛羊屠宰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香泉屠宰加工线工程)。安排资金800万元,按照“产权到村、主体经营、保底收益”的模式,在香泉镇新建牛羊屠宰加工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消防水池、水电等附属设施,购置屠宰分割、无害化处理、排酸制冷等设施设备。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香泉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八)肉牛改良点提升项目。安排资金38万元,扶持全区19个乡镇肉牛冻配改良点,完善基础设施,购置相关设备。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九)牲畜交易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安排资金230万元,按照“产权到村、主体经营、保底收益”的模式,改造提升区级牲畜交易市场1处,新建乡级牲畜交易市场1处,其中李家堡镇200万元,新集乡30万元。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监管和验收,李家堡镇、新集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定西市安定区自然村(产业)硬化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485万元,在凤翔镇、巉口镇、内官营镇、符家川镇、鲁家沟镇、香泉镇、团结镇、李家堡镇、宁远镇、高峰乡等乡镇实施自然村(产业)硬化道路113.67公里,并配套安防及防排水设施。该项目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监管和验收。

(二十一)易地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安排资金2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保底收益、联农带农”的模式,在团结镇唐家堡村新建拱棚30座,配套水肥一体化等附属设施。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团结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安排资金739.29万元,用于全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的贷款贴息,该项目由区政府金融办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实施。

(二十三)定西市安定区国家绿色蔬菜现代产业园示范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供水置换工程)。安排资金600万元,埋设引水管4条长16.812km、DN150(壁厚10mm)无缝钢管207m,出水田间连通管16条5.924km,布设各类闸阀井49座。该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陇水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十四)定西市安定区国家绿色蔬菜现代产业园示范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内官符川片区一期)。安排资金300万元,新建符川泵站取水口1座,引水管60m,安装铸铁钢闸门(门框一体1.2m×1.0m)1台套;2000m³钢筋砼矩形进水前池1座,2000m³钢筋砼矩形山顶水池1座;新建各类阀井7座。该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陇水源水务发展有限公负责实施。

(二十五)乡村建设示范镇创建项目。安排资金1800万元,在香泉镇组织实施省级乡村建设示范镇创建项目。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和验收,香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六)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项目。安排资金1600万元,其中:省级示范村凤翔镇景家口村、内官营镇永丰村,每村安排资金500万元;市级示范村李家堡镇麻子川村、宁远镇红土村,每村安排资金300万元。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和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安排资金2780万元,用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其中安排资金960万元,用于实施巉口镇北川村、称钩驿镇周家河村、符家川镇高阳村等12个区级示范村创建;安排资金1100万元,用于实施白碌乡铧尖村和中山村、巉口镇东川村等22个新增提升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安排资金720万元,用于实施白碌乡录丰村、称钩驿镇阳坡村等24个原有提升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和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八)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安排资金550.71万元,用于符家川镇兰星村、宁远镇宁远村、石峡湾乡石峡湾村、新集乡进马村等易地搬迁安置点护坡、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九)定西市安定区农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调蓄水池库输水东干自流干管二线工程)。安排资金400万元,新建马莲水厂清水池2座,单座容积2000立方米。该项目由区水务局监管和验收,区陇水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三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项目。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实施。

(三十一)“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安排资金400万元,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落实助学补助。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三十二)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安排资金90万元,用于安定区西岩山林场和车道岭林场巩固提升。其中安排资金48万元,用于定西市安定区西岩山林场安装取暖设备,修建场址背山面的护坡工程及引水工程、照明和场地硬化;安排资金42万元,用于安定区车道岭林场官兴村建设管护站一处,建设面积240平方米。该项目由区林草局组织实施、监管和验收,西岩山林场、车道岭林场配合实施。

(三十三)安定区团结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安排资金363万元,在团结镇唐家堡村建设水泥混凝土硬化道路总里程5.64Km,其中:3.5m宽硬化主路4.49Km,2.5m宽巷道1.15Km,必要路段配套相应的安保设施和防排水工程。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团结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十四)安定区白碌乡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安排资金375万元,在白碌乡录丰村建设通村路3.8千米,必要路段配套相应的安保设施和防排水工程。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白碌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安排部署、方案编制、招标采购、组织实施、公告公示、督导检查、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配合,确保衔接资金项目高质量落实。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审核;项目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竣工验收、资金报账、项目资料管理等;区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扶持对象确定、人员组织、项目落实、公告公示、自查自验;乡镇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共同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对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完善联农带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坚持带动效益与提升带动能力相结合,通过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共享收益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户增收能力,多渠道稳定增加收入。同时,按照区级有联农带农总台账,部门有分类台账,乡镇、村和经营主体有明细台账,户有印证资料的要求,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明细台账,确保做到应联尽联、应带尽带。

(四)严格资金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财经法规纪律,安全、高效、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执行相关政府采购规定;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的,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工程类项目6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类项目30万元以下,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自行采购)。衔接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按照“先预付、后核销”的方式管理,预拨资金的限额为:工程类项目预拨限额为中标价的50%,种养业项目预拨限额为中标价的80%。到户类资金通过安定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农户。

(五)推广以工代赈。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甘发改赈迁〔2021〕1号)文件精神,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内容,选择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要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鼓励村集体经济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工程项目要根据实际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六)强化资金监管。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主管责任,全面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化运行。

(七)落实公告公示。各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要建立健全完善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管机制,实现衔接资金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将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期限、实施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做到项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内容随时可查。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地利用乡村信息公开栏、公众号、微信群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公告公示资料及项目建设资料作为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的必要条件。

(八)加快资金拨付。各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要严格按照“3246”调度机制,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方案编制、招标采购、组织实施、公告公示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竣工决算、验收等审查工作,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切实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市资金绩效考核要求完成资金拨付。


附件:1.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2.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及农村宜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名单

46附件2.xlsx46附件1.xlsx


                                                                                                        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定西市安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安定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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