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秩序的公告
为进一步严明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防止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过程中伪造资料、收受钱物、“学托”“学贩”“校闹”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按照《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教发〔2024〕255号)要求,各招生学校(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招生方案,明确片区界限和审核程序,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入学资料审查,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在招生过程中,学校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带头遵守招生纪律,不参与人情招生和关系招生,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学生家长自觉依规依法为子女报名入学,如实提供入学证明材料,不谋求“以钱入学”“人情入学”,不轻信“学托”“学贩”的入学谎言,谨防上当受骗。区教育局和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将组成联合巡察组对招生秩序和招生安全进行巡回督导检查,并受理家长的举报。 三、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凡提供的户口本、房产证等入学相关资料与实际不相符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城区入学资格,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及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社会不法人员向家长收取钱物等违纪违法行为,斩断“学托”“学贩”利益链条,净化招生风气。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报名为由的“校闹”“学闹”“围堵校门”“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对于对抗招生政策,无理上访、非法滋事、恐吓谩骂、伤害招生人员或者限制招生人员人身自由、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并利用假证件牟利的个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 0932-8212547 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 0932-5958013
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 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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