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内容 | |
| 留言标题 | 咨询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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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类型 | 咨询 |
| 留言编号 | AQ20260200519 |
| 留言内容 | 咨询本地老年人优待政策有哪些? |
| 留言时间 | 2026-02-04 11:06:58 |
| 办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 处理回复 | |
|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2月4日,您在安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咨询本地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老年人助餐优惠政策: 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餐享受6折优惠。同时,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给予折上再减1元的叠加优惠。 (二)老年人高龄津贴:1.享受对象:具有安定区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2.补贴标准: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年人户籍迁移的,应在30日内主动到新的居住地村(居)委会进行变更申请。户籍迁出的当月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次月起的津贴由迁入地发放。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外地的,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员会备案,并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和方式。 (三)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养老服务补贴:城乡低保对象及城乡特困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到1.5倍之间,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补贴使用范围:养老服务补贴可用于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急、助洁、助行等生活照料服务以及紧急救援等其他支持性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提供的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餐等社区养老服务;依托养老机构提供的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2.护理补贴:城乡低保对象及城乡特困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到1.5倍之间,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四)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制定安定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该项工作。 定西市安定区民政局 2026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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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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